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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2014年4月15日,本校学生,高一8班张池,与高一9班严天鹏,在校园利用多媒体电脑,安装路由器,并以此向其他同学收取费用,共牟利513元。
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学校管理制度,造成了恶劣影响!
现经研究决定,给予张池与严天鹏同学,警告处分一次,希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。”
林子达:“6。”
黎诗:“3块钱花的不亏,看了场戏。”
赵晓峰奔走相告。
单凯泉:“牛。”
郭冉老师,望着8班的同学,难以置信:
“如果我没听错,咱班学生?”
陈思雨说:“就是我们班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