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戈登不是哥谭的原住民,他出生于芝加哥,他也不是穷人出身,反而是中产阶级的孩子,从小过得颇为富裕,他不是个什么超级天才,大多数能取得的成就都来自于他的努力。

从他的老师到同学,到和他朝夕相处的未婚妻,都不明白这个问题,戈登到底为什么要放弃在芝加哥警局的大好前途,来到哥谭这个鬼地方,而且一呆就是几年。

戈登并没在哥谭警局里取得任何成就。

他的升迁速度非常慢,几年了,到现在还只是一个小组的组长,他也没破获过什么大案要案,就算某些案子有他的贡献,可最后功劳也落不到他头上,更别提什么伸张正义、改变哥谭了。

但戈登就像被鬼迷心窍一样,他就一定要留在这里,所有他曾经的老师和同学在提起他时,总是一脸惋惜,在他们看来,哪怕戈登懂得一点变通,他的成就都会要比现在要高的多。

戈登走过去搂住芭芭拉,她一直在哭,但却什么也没问,因为她知道,她最想问的那个问题,戈登从来没有给出过答案。

在面对他的警徽和他的爱人这道选择题时,戈登从来都沉默以对。

哥谭的夜晚从来不缺少哭声,但芭芭拉的哭泣一定是特别的,这里很少有人会为了情人落泪,他们胸中的那口热气就连温暖自己都不够用,不会再去为爱情这样虚无缥缈的东西放声大哭。

正是因为见识过太多哥谭夜晚的哭泣,芭芭拉的伤心和泪水才让戈登更加难受,他觉得自己成了比那些罪犯更坏的凶手。

他想,当他决定活在这深渊里时,就不应该再指望地面上的人多看他一眼,就算会有这样的人,她的终局也只是向他落下眼泪,就像哥谭深夜落在他身上的冷雨,但这眼泪终究是白流的,万千的情人泪如同万千的细雨,并不能改变这块不知变通的顽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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