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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杰木然,果然啥好都不如基因好。
乔喻今年十五岁,也就是说他生物学的父亲出国大概是2009年前后,那个时候虽然英语已经流行,但好的外教大都集中在燕北、临海这样的大城市。
托福成绩的构成是阅读、听力、口语跟写作各30分,能考117意味著乔喻父亲的英语能力已经接近母语者的水平。如果抛开一些文化细节跟理解方面的差异,不夸张的说,甚至比母语国不少本科生的英语水平都要高。
起码在阅读文献跟学术交流这块,必然是要远远超越许多英语母语国本地大学生的。
兰杰了解这些是因为他真考过托福,而且只有87分。
倒不是为了出国,而是当年他考本校研究生的时候,如果有托福或者雅思学术成绩更具优势,这是直接写进双且大学研究生招生章程里的
他甚至还记得当时学校的要求是托福成绩要求不低于75分,或者雅思学术类成绩不低于6分,他选择考托福是因为雅思学术类考试难度更大。
托福117分这种逆天成绩,兰杰简直想不出都是些什么人才能考出来。更别提按乔喻的说法,那个时候他父亲应该也才刚刚高中毕业,而且人还是在星城这种二线城市。
是的,虽然现在很多人在炒新一线或者准一线城市的概念,但在09年那会,星城绝对够不上一线城市的标准。
父子两个,都特么逆天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