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章 你敢用我,我就敢花 (第9/10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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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7年,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发布《关于试行新闻出版稿酬及补贴办法的通知》,规定了作者稿酬为每千字2—7元。
80年,国家出版局D组制定了新的稿酬标准,提高到了千字3—10元,以后的十多年之间,作者稿酬都是“基本稿酬+加印数稿酬”的方式。
而到了84年,这个标准再次提高,到了每千字6—20元的水平。
在这个每斤猪肉不到一块钱,大米两毛多一斤的时代,这个稿酬标准是极高的。
想想吧!一个工人每月工资才三四十块,也不过对标作者几千字的稿费而已。
八十年代的万元户多么稀缺?对标后世,怎么着也算中产阶级的水平吧?
但很多作者只凭两本书,就能达到这个标准。
可是到了后世,“作者”都几乎跟“清贫”直接对等挂钩了,可见差距到底有多大。
当然了,这个时代的刊物数量不多,出版社的书号也少,作者想要发表文章、小说还是有难度的。
可这个难度对李野来说最多只是有“一点点”难度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