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思雨有些窒息,她绝对正确的观点,居然被耿露如此驳斥,身为她的同桌,丝毫不懂情商。
不过,陈思雨要的不是虚伪的认同,她要用绝对智慧,说服她们!
“野猪的攻击非常厉害,皮糙肉厚,一般的枪都打不破,别看它腿短,实际上跳跃能力非常强,能跳一米多高,而且它智商也很高。”
唐芙:“厉害。”
虽然她只说了两个字,但陈思雨觉得被崇拜了,她侃侃而谈:
“大家的印象中,狗的嗅觉比较强,但,野猪的嗅觉更强,它鼻子那大,就是因为喜欢闻,是一种气味记忆生物。”
临末了,陈思雨还发散思维,畅想:“你们知道警犬吧,我觉得甚至可以培育警用猪。”
耿露关心道:“是公平抽奖吗?还是按成绩排?”
“没说。”陈思晴幻想,“真想去啊,上次长青液主办的马拉松,烤野猪的味道真是太香啦!”
吃了一次,一辈子忘不了。
“真不敢想,发布会有什好吃的。”陈思雨猜测。
耿露眼神移来:“真有那好吃?”
说完後,陈思雨摆出高手风范,吃饭的姿态,向白雨夏看齐了。
耿露提出反对意见:“不能吧,假如抓捕罪犯,警犬扑上去可以咬住罪犯,但野猪好几百斤,一下子就把罪犯撞死了。”
陈思雨反问:“我们可以用小一点的野猪呀?比如二三十斤的。”
耿露:“好,我们设想一下,二十斤的野猪跑去追杀罪犯,会发生什。”
唐芙吸了口水,开心的说:“我直接抱走,晚上加餐!”
她和陈思雨同桌,不止一次,听她念叨马拉松。
唐芙提醒她:“衣服,衣服,桌子上有菜油!”
陈思雨:“那当然,非常非常好吃,我回去後,还特地搜了一下野猪,才发现野猪肉不光好吃,而且还很强!”
唐芙举着鸡腿,好奇的问:“哪强?”
陈思雨见到傻芙芙惊奇的眼神,一股虚荣油然而生,她板正表情,瞬间正色起来,介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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